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2

BE2.罗马公教关于

BE2.罗马公教关于称义的教义(取自《特兰托会议信纲》)。

在教皇庇护四世于1564年11月13日颁发的诏令中有以下话语:“我拥护并接受至世特兰托会议决定并宣布的关于原罪和称义的一切内容。”

揭秘启示录 #877

877.“因为先前的

877.“因为先前的天和先前的地已经过去了”表不是由主,而是由那些从基督教界进入灵界的人所形成的天堂,这些天堂在最后审判之日都被驱散了。“先前的天和先前的地”表示这些天堂,而非其它;对此,可参看前文(865节),那里解释了这些话:
我又看见一个白色的大宝座与坐在上面的,从祂面前天地都逃避,再无可见之处了。(启示录20:11)
那里已经说明,这些话表示主对一切先前的天,就是被那些只有文明道德的良善,没有属灵的良善,因而外在装作基督徒,内在却是魔鬼之人占据的众天堂施行普遍审判;这些天堂连同他们的领地都被完全驱散了。所揭示关于这些天堂的其余的事可见于1758年伦敦出版的《最后的审判》,以及1763年阿姆斯特丹出版的《最后的审判(续)》这两本书。故没有必要在此进一步补充说明。

揭秘启示录 #874

874.启20:15

874.启20:15.“若发现有人没记在生命册上,他就被扔在火湖里”表那些没有照主圣言中的诫命生活,也不信主的人被判罚。“生命册”表示圣言,“照生命册受审判”表示照着圣言真理受审判(参看256, 259, 295, 303, 309, 317, 324, 330节);除了照主圣言中的诫命而生活并信主者之外,“生命册”上找不到其他任何人。因此,所表示的是这一切。凡不照主圣言中的诫命生活的人的,皆被判罚,主在约翰福音中教导说:
若有人听见我的话不相信,我不审判他,有审判他的;就是我所讲的道在末日要审判他。(约翰福音12:47,48)
凡不信主的,皆被判罚;主在约翰福音中还教导说:
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不得见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约翰福音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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